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崔润利,男,汉族。
被执行人:崔领荣,男,汉族。
被执行人:王桃桃,女,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828民初938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其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王桃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县广场营业所62179979000277XXXXX的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为12个月,冻结方式为只收不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