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夏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湘潭县人,住湖南省湘潭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宇,湘潭市雨湖区金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王炼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湘潭市雨湖区人,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被告:罗友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湘潭市雨湖区人,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盘龙名府君泽府1栋1单元1、2、3楼。
代表人:袁惠敏,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鑫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湘乡市人,住湖南省湘乡市,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唐夏友与被告王炼宇、罗友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唐夏友以与被告王炼宇、罗友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王炼宇、罗友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唐夏友申请撤回对被告王炼宇、罗友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夏友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唐夏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