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袁某: 袁某与白金伟为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至此,袁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张**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