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蔡业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澧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业金,湖南中锋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向才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澧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蔡业梅与被申请人向才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蔡业梅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向才见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以保单号PZPP2143010340000000××××保单保函为蔡业梅提供16万元的财产保全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蔡业梅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见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向才见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