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通知被执行人用) 安正辉:

审理经过

你/你单位与本院刑庭罚金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2021)豫0191刑初253号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本院刑庭于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账号:73×××11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孟灵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高 峰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