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家口献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桥东区鱼儿山南街鱼儿山社区二层楼。
法定代表人:苗佳伟,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海涛,该公司经理。
被告:武涛,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现住张家口市桥西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家口献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立案。原告张家口献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张家口献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