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冬,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涪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平,重庆碧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曾德友,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涪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游国良,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冬诉被告曾德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郭学培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其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蒋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