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陈小成申请樊梦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财保3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7月8日,查封樊梦文的赣A×××××号小汽车;
2021年7月14日,查封陈永丽的南昌县莲塘镇澄湖经典住宅区**栋*单元***室房屋(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