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庚俊玲,女。申请执行人:家玉坠,女。申请执行人:家凯旋,男。申请执行人:段玉珍,女。申请执行人:家巨上,男。被执行人:段国东,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庚俊玲、家玉坠、家凯旋、段玉珍、家巨上与被执行人段国东生命权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段国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段国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以(2019)晋0825执548号执行裁定书扣押被执行人段国东所有的晋L*****号的汽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拍卖被执行人段国东所有的晋L*****汽车一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