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妙莼,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身份证号码:445×××××××××××××××。 被告:吕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新津县×××××××××××,身份证号码:510×××××××××××××××。
审理经过
原告林妙莼诉被告吕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查明
原告以被告已付还其所欠借款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林妙莼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林妙莼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 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林卓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