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何昌洪,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武隆县。
被执行人:刘保平,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荥阳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部分欠款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182执32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