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大城县新华东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10951243X4。

法定代表人:薛勇,该联社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翠祥,该联社职员。

被告:魏顺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城县。

被告:魏岩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城县。

审理经过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魏顺风、魏岩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9日立案。2021年9月24日,原告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82元,减半收取291元,由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