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88号。 负责人:蔺湘,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巍巍,辽宁海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宋国付,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被告宋国付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岳 媛 人民陪审员 徐桂兰 人民陪审员 孔 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苗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