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秋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卢龙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立勇,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郭满,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卢龙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龙支公司。住所地:卢龙县东门外大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4754016471M。
负责人:曹军宝,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骐,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曹秋艳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龙支公司、被告郭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原告曹秋艳于2021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曹秋艳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曹秋艳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曹秋艳负担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