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牛开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天长市。
委托代理人:王飞翔,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天长市华盛科技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天长市。
法定代表人:张义林,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牛开华与被执行人天长市华盛科技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牛开华于2021年2月7日依据本院(2020)皖1181民初325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10万元及利息,另本案执行费1400元。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天长市华盛科技装饰有限公司有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天长市华盛科技装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1400元或等额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