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庞金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人。
被执行人: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
法定代表人:温建武,系村主任,联系电话:13133383990。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11民终29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庞金贵与被执行人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民委员会名下有银行存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柳林县柳林镇龙门会村民委员会在银行(账户内:)存款198503.5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