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孟繁荣,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丽娟,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任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山西某公司与被告任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山西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依法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山西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296元,由原告山西某公司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