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穆玉思,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习水县,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社区阳光世界。
被执行人:贵州汇鑫集群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MA6DKN3F3J。住所遵义市汇川区重庆路日月星大厦1幢3-1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锋,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建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穆玉思与被执行人贵州汇鑫集群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建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汇鑫集群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建锋银行存款人民币321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