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卢德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江都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松,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洪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江都区。 被告:卢素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江都区。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亚军,江苏均爱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裴粉定,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江都区。 被告:陈晓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江都区。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玉林,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卢德根与被告张洪兴、裴粉定、卢素英、陈晓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原告卢德根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卢德根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卢德根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杜丽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王秋雨 书 记 员 李 璐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