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左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饶阳县。
被告:牛西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饶阳县。
审理经过
原告崔左乾诉被告牛西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崔左乾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崔左乾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牛西丹起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崔左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30元,由原告崔左乾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