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住所地:湖南省衡南县。
法定代表人陈文仕,董事长。
被执行人许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被执行人王燕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燕飞、许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王燕飞、许珂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衡南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2执110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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