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南区。 法定代表人:张雪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俊峰,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镇平普瑞尔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工业园区玉神路中段。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33号2902-2913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晓明,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广勇,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镇平普瑞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庭外合解为由于2021年6月22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为2900元,由江西益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卢国伟 审判员 李 舸 审判员 李君彦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周平 书记员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