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000号新都会环球广场2042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TWK11N3。
法定代表人:石银坤
被执行人:谢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与谢曦信用卡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20)皖0111民初1935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