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委托代理人翁宁,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邱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委托代理人鲁军,河南金誉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莹诉被告邱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莹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莹以继续收集证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其撤诉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王莹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25元,由原告王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