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庭移送与刘红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湘0202执1597号
关联企业:本院刑庭移送与刘红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当事人信息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
被执行人刘红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我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与被执行人刘红钢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8月16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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