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三层301-01室。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路艳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居民。

被执行人:郭巧利,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居民。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路艳强、郭巧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703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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