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树林,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鹤北林业局威尔木业业主,住鹤北林业局。

被执行人刘文学,男,1947年2月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肇东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树林与被执行人刘文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刘文学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9000元,被执行人刘文学自动履行了11430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赵树林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黑7519执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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