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艾某,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法定代表人:尚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宁夏搏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某,职业不详,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案由: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6月7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予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艾某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艾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