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街保险大厦。
负责人:陈文俊,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鹏,男,山西翰儒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如柱,男,山西翰儒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刘雪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穆村镇。
被告:元氏县宏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井元路北陈村西。
法定代表人:李聚平,系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刘雪东、元氏县宏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2021年7月8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24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