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律师,住徐州市泉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号世纪科贸大厦**座**室。 法定代表人:任永智,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上诉人黄毅诉被上诉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311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诉称
二审期间,上诉人黄毅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黄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廖伟巍 审判员 孟 娟 审判员 李 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