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凌某,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北省宣恩县,

被执行人:黄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濉溪县,

审理经过

凌某申请黄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司法网络查询及传统调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依法将黄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案暂时无法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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