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善江,山东蕴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翠翠,山东蕴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原告:马守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善江,山东蕴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翠翠,山东蕴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马世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马素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第三人:马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原告马红、马守温与被告马世聪、马素强、第三人马林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原告马红、马守温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红、马守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红、马守温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马红、马守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