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汝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更许,系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河北联盟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巫山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高淑英。
审理经过
原告王**胜诉被告河北联盟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原告王**胜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胜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胜撤诉。
案件受理费2157元,由原告王**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