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宜宾市翠屏区远大通讯器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住所地:宜宾市翠屏区东城鼓楼巷7号。
经营者:邱继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江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伦武,四川霆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杜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审理经过
原告宜宾市翠屏区远大通讯器材经营部与被告杜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因被告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