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东才,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唐山市海港区。
被告:韩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乐亭县。
审理经过
原告陈东才与被告韩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