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方德俊,男,住大连市金州区。
被执行人:大连市阿尔滨金山宾馆有限公司,住大连市金州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方德俊与被执行人大连市阿尔滨金山宾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查明:申请执行人依据提出执行申请的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大金劳人仲裁字[2021]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尚未生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方德俊的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