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亮(曾用名李亮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北省浠水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楼,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珂,河南锐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宋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渑池县。 被告:王丽,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丁友,三门峡市渑池县博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李亮与被告宋涛、被告王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原告李亮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亮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范方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赵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