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少锋,男。
被告:黄洁,女。
审理经过
原告肖少锋诉被告黄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受理,原告肖少锋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肖少锋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肖少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