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廖漠,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南县。
被申请人:孙庆,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廖漠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孙庆名下的权证号:XXXX-XXX坐落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解放西路XX小区XX号X-XXX室的住宅进行查封。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孙庆名下的权证号:XXXX-XXX坐落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解放西路XX小区XX号X-XXX室的住宅,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