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财贸,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国梁,新疆双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叶荣国,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张财贸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叶荣国名下的车牌号:×××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查封。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叶荣国名下车牌号:×××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田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沈剑 书记员 雷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