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新疆昊星长润农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022940146X8。住所地博乐市健康路76号。

法定代表人:关琳,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丁建华,男,****年**月**日出生,住第五师八十七团一连。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疆昊星长润农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丁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昊星长润农资有限公司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向我院出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终结(2020)兵0501执3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