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标准厂房14栋。 法定代表人:李真。 委托代理人:李莹,公司员工。 被告:刘瑞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住兴国县。 被告:邓美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住兴国县。 被告:刘玉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住兴国县。

审理经过

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瑞生、邓美华、刘玉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受理,2021年3月5日,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被告已还清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7元,由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温 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吕旭东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