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桂珍
被执行人:薛建伟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桂珍与被执行人薛建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黑8103执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