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蔡青华。
申请执行人郭新生。
被执行人郭振田。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蔡青华、郭新生与郭振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长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鲁0785民初47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卓志
审判员 王进军
审判员 张 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