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44号恒盛广场4号楼-13-2。
被执行人邓章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当阳市。
审理经过
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邓章林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对邓章林的执行。经合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鄂0582执5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