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
被告:宫义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审理经过
原告吴伟诉被告宫义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原告吴伟在本院依法送达缴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吴伟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