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疏勒县宏业空心砖厂,住喀什地区疏勒县,法定代表人陶某某。        

被执行人:万某,****年**月**日出生,住新疆喀什。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疏勒县宏业空心砖厂与万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执行部分案款20000元。在本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疏勒县宏业空心砖厂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3122执3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