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军,住黑龙江省依安县。
被执行人:李文双,住黑龙江省兰西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黑0103民初3332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文双与申请执行人张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黑7104执恢47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