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04N。

法定代表人:钟双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林,该公司员工。

被告:周海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华容县×××××××××××××,公民身份号码:430××××××××××××*。

被告:徐曙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南县×××××××××民小组,公民身份号码:430××××××××××××*。

审理经过

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海波、徐曙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海波、徐曙光经本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周海波、徐曙光向原告共同支付货款62400元;2.被告周海波、徐曙光向原告共同支付从2018年8月14日起截止至2020年9月22日所欠货款利息5733.71元(年利率4.35%)以及至本息偿清之前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周海波、徐曙光共同负担。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供2018年8月13日的提货单和送货单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周海波均在提货单的司机签名栏和送货单的收货单位栏上签名,故本院确认原告与被告周海波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送货单的收货单位栏还有另一姓名为“徐宏伟”的签名,原告称该名字为被告徐曙光的别名,但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不予采信,也无法确认原告与被告徐曙光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对于原告请求被告徐曙光支付货款,不予支持。故原告请求被告周海波支付该份送货单上的货款62400元,在被告周海波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偿还货款的情况下,本院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因双方对货款支付时间没有约定,被告周海波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支付货款,现被告周海波没有支付,故对原告请求被告周海波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利息的计算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的规定,因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对于原告主张从2018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按年利率4.35%计算利息为5733.71元,没有超出上述规定的标准,本院予以支持。至于从2020年9月2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则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因被告周海波、徐曙光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本案依法缺席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周海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2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20年9月22日为5733.71元,从2020年9月23日起以实际尚欠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51.67元(已由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周海波负担。原告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751.6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周海波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751.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