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建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被申请人:张新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张建国与被申请人张新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张建国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张新平名下价值684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张建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张新平在金融机构的存款68400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二年、三年,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申请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